劉曉芬今天透過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舉行記者會。記者程平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在台灣生活30年,過著沒有身分、沒有勞健保會是什麼的日子?2歲時因為印尼排華,隨著父母來台避難的劉曉芬,一家人都沒有身分,30年來家境困苦,沒有任何社會救濟,現在1人承擔家計,照顧年邁雙親,但在9月中旬,因移民署臨檢方,才將她華僑人球的故事浮上檯面。劉曉芬今天透過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舉行記者會,劉曉芬說,1988年印尼發生排華暴動,他的父母透過旅行社來台辦理居留,但卻受騙上當,全家因此沒有拿到身分,到了高一才因為學校要求提供戶口名簿,被迫中斷學業,找工作也因為沒有身分受限,只能做些不穩定的零時工,生活圈也侷限在住的那一塊,擔心出遠門會發生意外。同樣來自印尼,看著劉曉芬長大的鍾勤華說,他自己很幸運,有拿到身分證,但是像劉曉華這樣沒身分的人,最少上千人,都在做零時工,遇到人不敢講沒身分證,就像幽靈人口,很痛苦,晚上都不敢出門。鍾勤華感嘆,像劉曉芬這樣吃台灣米長大、喝台灣長大的人,卻沒有身分證。出席記者會的外交部領務局簽證組組長林暉程說,經查劉曉芬是因當時印尼的排華運動時,向我外館申請到有效簽證,隨父母來台,獲許可入境之後,但未依規定延長停留期限,屬於長期在台逾期停留。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說,類似劉曉芬的案例應該不會這麼多,當時很多因尼華僑後來返回印尼,再藉由學生、婚姻、工作的方式來台。尹育華說,根據移民法的規定,像劉曉芬這樣在1999年移民法施行進到台灣的人,如果沒辦法將其強制出境,就會給予拘留,但有前提是印尼政府是否承認劉還有國籍,如果不承認,就由內政部來確認是否屬於無國籍,並做後續處理。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科長孫鴻全表示,無國籍人士,移民署會發給拘留證,以1年1簽的方式,5年後就會成為無國籍國民,除了沒有投票權之外,享有其他健保勞保、就學就業等權利,再經3年則可拿到台灣的身分證,也就是8年即可取得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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